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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的一把专业钥匙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启社会治理迈向格局构建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则更进一步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十四五”时期,我国社会结构将持续发生深刻变化、多方面齐头并进、多角度共同发力的新型社会治理发展蓝图将日渐清晰,让社会治理成果更多、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在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是新时代社区治理模式的价值导向和实践指导。“共建”体现出要依靠社区各方カ量,充分尊重他们的意志和意愿,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共治”就是优化社区治理多元主体格局,支持多元主体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参与社区治理,将发挥主体作用落到实处;小共享”则是社区治理成效提升大家共享更美好的生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则进一步强调了社区治理中每个主体均有参与的责任与义务。可以说,新型社区治理就是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多主体协同治理。

具体来说,“社区治理共同体”包含与社区利益相关的所有方面,既可以是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党组织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等,又可以是社区居民、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或专业社会组织,还包括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组织等。由于社区公共事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一直以来各方主体之间关系或密或疏,或相互交织,有主动有被动,由此产生无限种联结,对社区事务形成不同的作用和影响。但理想状态,就是在“共同体”意识下,多元主体形成“协商对话、协同行动、利益共享”的共识,在相应机制的规范和引导下,平等參与、分工协作、责任共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效能最大化,有效、高效地解决社区公共事务。

目前、从基层实践来看、由于长期以来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社区治理的慣性,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的实现殊为不易,面临着多重困境:一是主体间地位不平等,拥有的资源、话语权和影响力不同;二是主体间权责不清、边界不明;三是部分主体尤其是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弱、能力差、介入途径不顺畅;四是企事业单位、商业组织等参与意识和主动性不强:五是“协同”机制难建立,主体间难以形成聚合力,谁来牵头、谁做“纽带”难确定,等等。这些都阻碍甚至抑制了“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成和作用发挥。

近几年,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力量、已经成为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的重要内容,其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国家法规政策、理论研究对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实现路径、发展空间等也给于保障和确认。在参与“三社联动”治理实践、社区社会工作项目、社区治理服务、困难人群关爱帮扶服务中、社会工作在内外貸源整合、社区居民共同体意识培养、社区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等方面有优异表现。特别是在调适各主体间关系、为社区组织赋权增能、用专业手法进行社区多维营造、调动参与意识和行为方面、社会工作者扮演教育者、使能者、协调者、倡导者、資源链接者等角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区难題解决和社区治理成效,可以说、展现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社区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的过程”。

社会工作为破解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困境提供了一种可能,这也是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领域的发展空间和未来走向。期待社会工作有更多的实践机遇,锤炼更有效、可借鉴、可复制的相关经验,助力社区的有效治理与城市善治,从而在社区治理领域获得更自由、更宽广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