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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业社会工作的骨干作用,有力支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中国社会工作

陈涛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提出了“更加有序”的总目标和涉及基层治理制度、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的具体发展目标、任务和举措。纵观《规划》的有关内容,可以明显看到,社会工作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有别于更广泛理解的包含了实际社区工作、慈善、志愿服务等的一般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与凸显,其作用的重要性愈发获得承认与肯定。《规划》多处明确了畅通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要求、具体途径乃至相关制度化的安排。可以说,《规划》赋予了专业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骨干作用,视之为具有关键性的重要力量,要求它积极作为、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支撑。

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首先,在关于“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的部署要求方面,表达了实现现代专业社会工作在我国的普及化、制度化发展的目标,并以之作为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个重要的制度支柱之义。《规划》进一步明确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有力有效的社会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村(社区)一街道(乡镇)﹣区(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并按照“六个有”的标准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规划》明确提出乡镇(街道)社工站除了做好困难和弱势人群服务、贡于“服务型治理”外,还要在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工作机构与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等方面发挥作用,更深人地参与和贡献于基层社会治理,“成为基层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规划》在此部分还从制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和规范,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发挥好社区志愿者及公益慈善资源协同作用等方面,明确提出“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此外,《规划》也明确了支持社会工作岗位在民政服务机构与基层民政经办机构、社区和社会服务机构内的“嵌人式”设置,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和使用,以及其他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更好发挥其作用的策略措施。笔者认为,随着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全国扎实推进,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成功构建运行,我国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将朝着完善的方向大步前进,专业社会工作可更有效地发挥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提供切实支撑。

其次,现代的专业性的社会工作制度的完善建设,其效应将体现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而绝不仅限于社会工作本身的发展。在本章第一节“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中,“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虽然主要涉及的是基层政权方面制度设计和运作的内容,似乎并非专业社会工作能直接介人或参与的领域,但在我国城乡基层社区组织尤其是农村“两委的一些现实状况下,这个部分呼唤着社会工作的参与贡献,而且实际上不少地方专业社会工作已经参与到相关工作事务或活动中(如协助村“两委”开展村规民约的制定、组织开展“答村民问”等促进村“两委”与村民间的沟通协商),也因此而更加有利于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健全发展和基层治理的改革创新。在“深化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创新”方面,虽然同样主要不限于社会工作服务部分,但是有关措施要求应当离不开社会工作服务的润滑传递作用,且社会工作服务是乡镇(街道)服务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深化能力建设和管理创新的一方面内容。

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在第二节“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多处明确提及专业社会工作并赋予其骨干作用地位。如“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除了社区公共服务的工程设施、资源配置方面要大力加强,更重要的是还提出创新这类服务的提供方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设,以及“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木、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城乡社区服务”。此外,在“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方面,明确提出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辐射延伸,及构建乡镇政府、村集体组织和社会组织、村民群众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明确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接受学历教育等,推动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以及实施大学生社工计划等。这些内容联系起来看,必定意味着专业社会工作要在城乡社区各类服务中有更多参与、更大贡献。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在第三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方面,实际上都与专业社会作有重要关系。一方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也涉及相关要求,需要自身做好;另一方面,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将有助于更好达成这些目标要求。比如,社会组织在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专业社会工作的民主参与文化对此具有重要帮助,同时专业社会工作也可积极促进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其服务能力。又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自律和自我监管,专业社会工作的价值追求和伦理规范更为明确和成熟,有助于推动这种监管的完善。在诸多实例中,我们能够见到专业社会工作对于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积极贡献,尽管《规划》在这一节里并未直接提到社会工作,但毫无疑问,社会工作特别是专业社会工作作用凸显,应依据《规划》的部署要求来寻求努力发挥出社会工作更好的促进作用的契合点。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至于第五节和第六节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和“健全志愿服务体系”部分,对专业社会工作作用的看待与要求就更为明确突出。就慈善事业方面讲,一是慈善组织的发展与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一样,既有鼓励发展的导向,又有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如前所述,其中专业社会工作都可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二是慈善要有效运作和发挥出期待的效果,越来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在其中起到枢纽链接、供需精准匹配的作用,越来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更适当合理的价值理念指引。就志愿服务方面讲,志愿服务的体系化健全发展,除了广泛方便及制度化的参与平台建设之外,更好地融人稳定有序而有效的整体服务体系中,是十分重要的。另外也还有更适切的价值观指引和伦理规范的问题。从《规划》的相关内容来看,明确要“强化志愿服务与慈善项目、社会工作协同”,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而言要“发挥好社区志愿者、公益慈善资源协同作用”,及“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机制”等。归根结底,《规划》已清楚地表达了这样的含义:专业社会工作在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中具有引领作用、占据着突出的骨干地位。

增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一方面是新时期国家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另一方面它与乡村治理特别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关系密切。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中,“治理有效”本身就是关于乡村治理的目标追求,并且,这一目标的实现对于其他四个方面(产业、生态、文化、生活)的目标实现也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说若无现代化的有效乡村治理,也很难期望乡村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生活富裕,也就难以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当前,我国许多地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们已在积极行动,通过参与改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增强村民和农村居民的主体参与、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寻求为乡村其他方面的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也已探索了一些成功或有益的经验做法。可以说,“乡村振兴社会工作服务”已经成为当前和未来相当一段时间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重要实践领域,从中也必将总结出越来越丰富的模式或经验来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

综上所述,《规划》明确赋于社会工作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在民政事业各个方面的重要地位。我国的专业社会工作界,需要加强相关自觉意识、提升担当能力,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基层党政组织、基层社区自治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力量和志愿者们紧密协作,相互信任配合,携手努力追求,敢于不断改革创新,共同完善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朝着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坚定迈进。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