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实施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拓展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细化了服务内容,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为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推进服务顺利开展,我国必须建设一支具备专业水平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目前,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已初成体系。这得益于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地方的本土化探索。
在政策方面,中央发布多项政策,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2011年,中央组织部等18个部委印划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中央组织部等19个部委印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2014年,共青团中央等6部委印发《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6年,民政部等12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这些政策文件在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及措施,为壮大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在具体实践方面,各地均在探索建设符合本地实际发展情况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从整体来看,人才队伍都普遍具有“专兼职配合,以社会工作专业为主体,多专业学科背景协同开展服务”的特点。许多地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和人才数量短缺现状,探索打造“专职+兼职”的工作模式,从一定程度上支撑了现阶段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的发展。而各地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由社会工作专业背景及心理、法律、教育等其他相关专业背景的从业人员共同组成。多学科背景有助于社会工作者更加全面地分析和了解服务对象的情况,并提供更多元的专业服务。
但当前的人才队伍远不能满足实际的服务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儿个方面。
一是人才数量不足。在2019年,仅检察机关受理审査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就有6万人,加上违法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家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等,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规模较大。现有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人才数量无法满足所有涉法涉诉未成年人的服务需求。
二是人才培养力量薄弱。学历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开设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和本科的高校数量有400多所,但其中明确提出要以培育司法社会工作或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者为培养目标的高校数量较少。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以及相关组织机构也在积极推动社工的在职教育和专业培训,但数量较少、分布零散且不成体系。
三是人才流失较为严重。群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度不高、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偏低、薪酬待遇较低、培训激励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不完善,导致社会工作行业的人才流失严重,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领域也面临着同样困境。
四是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当前,“政府购买”的内容以一线服务为主,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也以一线社会工作者为参与主体。但人才队伍不等于一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它还应包括行政管理人才、督导人才和研究人才等。但目前来看,除一线社工外,其他人才的培育力度小、人数少,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为了推进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发展,国家应将人才队伍的建设置于战略性的高度进行统筹安排:要通过扩大高等院校人才培养、促进相关组织积极吸纳人才等方式,扩大人才队伍的基数;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相关专业课程,培养专业人才;鼓励推进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分级分层继续教育体系;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职业评价体系,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强化职业保障;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多部门合作,合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队伍建设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