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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的多维途径

中国社会工作

徐选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其中,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着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能力薄弱,基层党政治理体系与现实情境不适应,基层治理中处理刚性矛盾的沟通协商机制缺乏,社区活力以及社会组织能力难以彰显等诸多问题。应对这些问题的挑战,充分发展基层民主、推动基层协商治理体制完善是关键。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与人文价值优势,能够在完善社会服务、创新基层治理、促进民主协商中发挥独特的专业效能。基于其专业效能与服务特性,社会工作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参与推动基层民主协商治理。

一是通过服务赋能社区居民,提升居民的主体意识和主体地位。

这是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民主协商治理的关键路径。一方面,增强居民自治意识,提升其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社会工作可通过发展社区文化教育、营造社区参与氛围等方式加强居民间的互动联系,培育居民民主意识,使居民认识到自身在社区服务和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另一方面,提高居民自治能力。社会工作可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及社区活动等对居民进行赋能培育,让居民在意识到社区参与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同时,有能力参与到社区服务和治理的具体工作中。

二是挖掘社区骨干力量,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为应对社区活力不足的问题,社会工作可以聚焦挖掘社区内热心公益、有较强集体意识和社区认同感的社区骨干,在社区骨干的协助下实现情景化服务和培育。社区骨干既是居民代表,有一定的号召力,又是社工服务的重要协助者,能够帮助社工落实各项内容,并及时给予服务成效反馈。同时,他们能够较好地嵌入社区治理情境,具有天然的”亲居民”优势,能够更好地与其他居民建立联系、开展工作。在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社区公共事务协商治理过程中,借助社区居民骨干,激发社区活力,以居民影响居民,是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的就地化路径。

三是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借助组织力量推动基层协商治理主体多元化。

一方面,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区治理职能转移。社工可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在社区内搭建培育孵化平台,推动现有自组织、社区骨干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进而借助社会组织的服务力量满足居民需求、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基层治理生态网络。另一方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在提升社区再组织化的同时,促进社区集体行动的形成。可由社工动员、带领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议事和治理行动过程,进而带动居民参与,推动社区共治。以组织化的形式推动社区居民参与协商议事,能够进一步强化服务成效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四借助党建引领力量搭建议事平台,完善民主协商议事机制。

社会工作可以积极争取社区党委资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优势,借助社区党员的组织优势搭建社区治理协商议事平台,通过骨干号召、党员带头、居民参与的形式开展议事活动,共同探讨社区服务和治理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将居民与社区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在此过程中,彰显社会工作与党建的内在契合性,形成具有可持续性的居民协商议事机制。

总体来看,社会工作在推动基层民主协商治理发展过程中,提升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是首要前提,挖掘社区骨干力量是推动居民议事协商的核心途径,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组织带领居民参与,是完善社区治理网络、丰富治理主体的重要策略;搭建议事平台、通过党建引领多元主体的沟通协商来回应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求,是长效协商议事机制形成
(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