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建立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来看这份江苏 “十四五”规划怎么说

中国社会工作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完善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规划》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内容有:

(一)发展基础。

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共有城乡社区工作者17.5万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15.5万人、城乡社区持证社会工作者2.2万人,城乡社区志愿者608.8万人。

(四)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供给与服务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规划布局、服务设施、功能配置更加完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衔接更加紧密;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更加科学;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充实;“五社联动”治理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省级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全省美好和谐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

(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健全面向城乡社区的服务资源统筹机制,支持城乡社区统筹调度职责范围内的人财物等资源。强化政府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科学高效配置。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向社区延伸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积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服务,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

(十一)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及下设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在“五社联动”机制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到2025年,全省95%以上城乡社区组织实现“六个规范”,即:组织架构规范、规章制度规范、阵地建设规范、职责事项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工作保障规范,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十三)健全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深化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支持其向社区延伸服务,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下沉到一线,在场地、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到2025年,实现每个社区都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等服务站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

(十四)提升社区志愿服务能力。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乡镇(街道)社工站等,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便利化。推广使用江苏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健全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信息统一归集管理。探索社区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围绕扶危济困、助孤助残、社区治理等,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项目化发展。

(二十)提升社区服务人才素质

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社会工作相关专业,鼓励具备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背景的毕业生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社区工作者长效培训机制。积极推进村书记专业化管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鼓励引导社区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定期分层组织专业培训,大力推进持证上岗。

(二十二)健全激励机制。

将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发展规划,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社区工作者优先进入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从福利待遇、职业前景上,建立公平稳定的保障机制。注重发挥社区服务人才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江苏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最美社区工作者”选树等活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十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质量提升工程。

健全特殊困难群体主动发现救助机制,村(社区)组织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经常性走访居民家庭,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困难及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急难情况。分类建立困难群众档案,统筹整合驻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帮扶救助,推动需求发现、资源集聚与项目运作有机衔接。提高关爱帮扶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发现网络,强化临时救助和临时庇护服务。积极倡导社区居民结对帮扶、邻里互助,不断厚植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的社会基础。

(二十六)社区医疗服务和心理健康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鼓励设立集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推进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发展,重点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提供集中或居家服务。推进城乡社区搭建心理服务平台,引入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提供心理科普、心理疏导、心理援助、矛盾调解、危机干预协助、邻里家庭关系调适、社区心理文化活动等综合社会心理服务,营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十八)强化法治支撑。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村(社区)减负赋能,提升新时代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研究制定和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点击查看《江苏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原文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