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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1年社工领域有影响力地方事件

中国社会工作

2021社工行业大事件回顾

国家层面:

1.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明确培育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乡村振兴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其中,在第三章人才支撑部分,两处提及社会工作。

此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其中在“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部分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鼓励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其中提出“鼓励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

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于7月10日共同发布《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家庭跟踪指导等专业工作”。

3.创新“五社联动”机制纳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务平台,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4.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密集出台,明确要求社会工作参与

2021年,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实施,各项政策密集出台,并赋予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任务。4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同日,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提出通过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均提出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

5月,中央编办、民政部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儿童福利机构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的要求。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了“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的目标,并要求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2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

5.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专节规划“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

6月,由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其中在第三章“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中,单设“完善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一节,提出要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此外,在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未成年人保护、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还有多处提及社会工作。

6. 全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面推进

4月20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统筹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度。这一年,全国各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面推进。截至12月底,1.7万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成,4万余名社工在社会救助、老年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7.首次高级社工师评审启动,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再创新高

1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发布《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全国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全面启动。7月,经过评审和公示等环节,全国共产生首批120名高级社会工作师。随后,各地又陆续启动第二次评审,共产生第二批高级社会工作师118名。

2021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达82.9万,再创历史新高。截至目前,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57万人,其中66万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238人取得高级社工师资格。

8.社工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逐渐明确

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其中提出“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

12月24日起,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公众征求意见,其中第八十条新增:“支持引导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加强受突发事件影响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行为问题诊治等心理援助工作”。

2021年,我国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偶有多点暴发。各地社会工作者始终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筑起了疫情社区防线,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7月,河南省多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社会工作者们在民政部门的动员引导下,积极有序开展防汛救灾知识宣传、特困群体帮扶、生产生活秩序恢复、重点人群心理疏导、转移安置群众等工作,有力推动了灾后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重建。

9.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化建设纳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三项行业国家标准出台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其中明确提出重点健全和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等领域技术标准。此前,民政部于3月11日发布了《社会工作督导指南》《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3项社会工作行业国家标准。

同时,社会工作行业地方标准也取得进展:上海市于1月22日发布了《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指南》;5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出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地方标准;6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布了《郑州市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引(试行)》;12月,深圳发布了禁毒、学校、灾害、老年、企业、医务、信访7个领域的社会工作行业地方标准

10. 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和医疗救助服务制度

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为贯彻落实该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0月联合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在“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中提出建立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

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要支持医疗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发展。

2021年,北京市在134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医务社会工作试点。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于7月印发《云南省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两年内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试点;鼓励二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试点工作。

11. 社会工作者再次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1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公告指出,拟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部分进行调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的一种,位列第37项。

地方层面:

1.湖北、上海出台慈善条例,明确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联动发展

5月,《湖北省慈善条例》出台。其中在“慈善服务”部分明确“支持慈善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加强协作,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

9月,《上海市慈善条例》出台。其中在“社区慈善”部分明确“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通过发展慈善超市、社区基金,培育社区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等形式,推动社区慈善发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2.“五社联动”纳入浙江《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

6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随后,民政部将“五社联动”纳入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之中。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作出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部署。9月,浙江省民政厅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其中提出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并支持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与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促进公益资源惠及均等化、分配精准化。

3. 内蒙古17部门、江苏18部门联合推动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9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党委组织部、财政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推动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21—2025年)》

12月,江苏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4.福建1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

1月,福建省民政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十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若干措施》,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7万人,每个县(市、区)培育不少于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有5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

5. 湖北出台政策推动城乡社区“五社联动”

4月,湖北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城乡社区“五社联动”工作指引》,明确了城乡社区“五社联动”的基本内涵、要素功能、基本原则、工作目标、联动路径、工作分工及保障措施。

11月,湖北省民政厅又印发了《关于创新“五社联动”机制 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的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全省设区的市和50%以上的县(市)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到2025年底,力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

6.江苏、北京、上海等多地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江苏省民政厅、发改委、教育厅、卫健委等七部门于6月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组织优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十四五”末,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达到1人以上。

9月,《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发布。其中提出强化街乡镇统筹整合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

9月,《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提出发展老年社会工作,到2025年,每个养老机构、每个街镇养老综合体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7. 河南出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新规

4月,河南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入职条件、选任聘用、工作职责、管理培训等作出明确规定。

8. 天津发布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指导方案

1月13日,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起草的《天津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方案》以团体标准的形式正式发布,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9. 深圳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系列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政局于7月21日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管理职责、项目入库的程序和要求、项目出库制度以及责任追究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评审专家的选取、管理和监督等活动加以明确。

8月,深圳市民政局再次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有关配套文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9月5日起正式实施。

10. 社会工作写入南京出台的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

2月2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布了《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将社会工作写入其中。这是全国首部促进社会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自2021年3月10日起施行。

11.上海浦东首推危困个案社会工作转介平台建设

1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工作协会联合发布《浦东社会工作转介平台建设(试点)危困服务手册 1.0 版》,该平台旨在依托一批浦东区域范围内不同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单位,通过跨机构合作,共同为处于风险中的个体与家庭提供危机干预、情绪支持、资源链接、社会关系重建等服务,通过行业联动、凝聚行业力量,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为浦东区域内的服务对象(以危困群体为主)全程服务作出贡献。该平台建设力争在2024年底时形成一套整合性的服务链。

12.东莞出台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

10月9日,广东省东莞市民政局印发《东莞市社会工作专业职级管理办法》,规定了总则、职级分类、评定条件、评定程序、职级管理、组织保障、附则等方面的内容。其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至2026年10月8日。

13. 浙江省首个学校社会工作系统性发展规划发布

3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发布了该省首个学校社会工作系统性发展规划——《杭州市上城区学校社会工作发展书》。其中系统地阐释了学校社会工作的概念、核心理论、现状及紧迫性、资源优势、发展规划、督导体系建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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