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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积极政策效应

中国社会工作

费梅苹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密集出台,并赋予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等诸多任务,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政策效应。

一是优化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诸多政策,强调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这些政策要求,统一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理念、原则及目标。诸多政策明确提出推动政府职能转换及儿童福利服务创新转型的要求,提出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培育社工机构及提升社工的专业能力。这些政策的颁布为社工参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提供了依据、提出了要求,创建了日益优化的外部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环境型政策效应凸显。

二是创建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诸多政策提出了社工机构及社工在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的要求和相应的职责任务。如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收养评估、家庭教育指导等任务;积极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在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健康、照护、成长环境等面临风险或陷人困境时,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政策倡导和支持服务等。上述政策内容,明确表达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政府需求,彰显出需求型政策效应。

三是提出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组织及人才建设的政策要求。如提出“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的规划目标;要求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出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建立稳定持续的经费支持和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供给型政策效应明显。
(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