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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胜在对人的研究

电影《教父》被称作美国黑帮史诗,其实,黑帮只是它的外壳,人心、人性才是它的内核。很多人将《教父》奉为“男人的圣经”,这不无道理。其实不光是男人,所有以人为工作对象的人,都不妨去看一看。

我成年后一再重看这个系列电影,尤其去年读了马里奥、普佐的小说原著,又一次刷新了认知。相较于电影,小说有更从容的笔墨来展现毎件事的始末与毎个人的边边角角,澄清了我对电影细节的诸多误解。

比如电影中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桥段:斩马事件。事情是这样的:教父的教子、好莱坞演员强尼因为得罪了某著名导演,丢掉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大好角色,教父于是派出另一位养子汤姆去搞定此事。汤姆是律师,西装革履,讲话文质彬彬。他到了好菜坞,与那导演摆事实讲道理,拉关系套近乎,希望为强尼争取到这个演出机会。导演知道汤姆的后台是教父,面上不敢怠慢,邀请汤姆来家里共进晚餐,还带他参观豪宅,但是对汤姆的诉求,却一点儿不买账,晚饭饭桌上就把汤姆赶走了。镜头一转,天蒙蒙亮,影史上著名的那一幕上演了:导演梦中惊醒,发现满身是血,连忙掀被子找伤口,结果发现自己毫发无损,是他最心爱的一匹马被斩首了,马头在他被窝里。后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强尼得到了那个角色,重回事业巅峰。

年轻时看电影,对这段情节有两个误解,一是时间,因为转场紧凑,晚餐接着黎明,我误以为斩马就发生在第二天凌晨;二是主使人,因为从头到尾都是汤姆在周旋,所以我一直认为这是汤姆的主意,感叹这家伙真不可貌相,满口法律正义,内心如此阴狠。然而我错了。

小说披露了更多细节:斩马并不是汤姆想到的,他被导演赶走后,马不停蹄返回纽约家中,第一时间向教父汇报。从教父听完汇报,到下令斩马,又隔了三四天时间,其间教父只做了一件事;研究导演这个人。

研究素材来自汤姆带回的一手资料。

教父不可能亲自去找导演,他是黑帮大佬,导演是台面上的光鮮人物,二人不能有公开交集,贸然去了,万一谈不拢、也没有回旋余地,所以教父派出同样有光鲜身份的律师汤姆。汤姆如果直接以光鲜手段搞定此事当然更好、搞不定也要去,因为汤姆可以在光鲜身份的保护下尽情地观察导演,为教父带回宝贵的一手资料。

教父详细询问了汤姆对导演的观察,导演家中如何陈设,导演如何说话做事,导演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不厌其烦。接下来的几天里,教父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反复设计手段。按说黑帮是最不择手段的,不然“黑”从何?但教父不是一味的黑,而是从至黑到纯白,为对方量身订制一款最恰当的灰对方是好莱坞呼风唤雨的人物,这手段既要有足够的威慑力,又不能太过火而桶了篓子,度最重要。他最后祭出斩马,基于这样几方面考虑。

首先当然是震慑,堂堂好莱坞大导演的豪宅,众兵把守的私人马厩,我的人可以随便出人,随便割下马头塞你被窝里,你怕不怕?我今天可以杀你的马,明天就可以杀你的人,你能不怕?

其次是震慑的力度,要刚好达到让导演敢怒而不敢言、心痛又说不出口的程度。教父从汤姆口中得知,这位导演专爱收藏马,其中一匹汗血宝马更是花重金从俄国贵族手中买来的,是导演心头至爱一要杀就杀这匹马,否则你刮他的豪车,他根本不在意,搞不好还会招来交警;同时,导演又是极好面子的人,爱马被杀后塞进被窝里这种事,他纵使再恨,也不好意思嚷嚷出去,太丢人。斩马之后,教父特意叫人留意近期报刊电台,有没有报道这起事件果然没有,导演把这桩家丑捂得严严的,结结实实吃了一个哑巴亏。

最后当然还有法律上的考量,这一点教父可能咨询了汤姆。在那个年代的美国,杀马构不成刑事案件,也没有什么动物保护者协会一类的出面谴责,法律风险和道义成本几乎为零所以干嘛不杀?

当然,马是无辜的,黑帮也离我们很遥远,但是一个黑帮教父尚且如此重视调研,尤其重视对人的研究,何况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