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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项目评估理念与方法初探

胡小军

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广东省民政智库专家

随着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现代化转型的不断加快,慈善的组织化、专业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捐赠人还是资助方,对项目评估的重视程度都日益增强。上海等地区在慈善立法中特别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对已完成的重大慈善项目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项目评估是项目管理的有机环节,有效的评估不仅能够促进项目的持续改进;而且能够拓展和深化项目相关方的认知,生产新的知识。

随着“五社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推进,各类社区公益项目也逐渐增多。与其他类型的公益项目相比,社区公益项目有其独特性:一是项目的发起和实施主体以社区社会组织为主,当前这些组织的规模一般较小,很多组织也没有全职工作人员,主要依靠社区志愿者开展工作;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居(村)委会等社区多元主体的互动和合作较多,项目的开展也有赖于社区各方的参与和支持;三是项目的资源广泛,主要通过资助或捐赠的方式支持项目实施方。社区公益项日评估工作的开展需要准确把握这一类项目的特点,逐步构建起合理、有效的评估体系,避免简单套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评估方式。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关于项目的评估理念和目标设置。评估本身带有考核或“问责”性质,任何一个公益项目都应就济源的使用及其效用向捐赠人、资助方、服务对象等做出交代,接受各方监督。这不仅是社会组织等项目实施主体信义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公益慈善事业得以持续的根本所在。然而,社区公益项目评估目标的设定不能仅停留于绩效考核层面,还应将促进社区多元主体之问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作为评估的重要目的。这意味着评估本身成为社区赋能的一种方式,社区相关方围绕项目中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或内容进行辦析和讨论,能够有效增进社区共识,促进社区合作。

第二,关于项目评估方法的选择。社区公益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较多,社区各方在项目中的角色和定位也存在差异。社区公益项目评估可充分 借鉴和应用参与式评估的模式和方法,将利益相关方纳入评估全过程,特别是项日评估指标需要回应和体现各方的核心关切。参与式项目评估有别于外部评估或第三方评估,也不同于在项目评估中单向度地调查和了解相关方的满意度或对项目的看法意见,而是利益相关方作为评估的主体,共同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此外,参与式项目评估强调本土方法的应用,通过通俗易懂、简单易行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为服务对象等社区各方的参与创造更加便捷的途径和渠道。

第三,关于项目评估的内容范畴。每个社区公益项目都有特定的主题和服务对象。因此,项目评估首先需要回答项目实施为服务对象带来什么具体改变。在此基础上,评估还需要进一步回答 项目在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促进社区多方协作或动员社区本地资源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衡量项目在推动社区公益生态建设中的贡献和价值。此外,评估也要特别关注社区社会组织等项目实施主体自身的成长和能力发 展情况,探寻可行的项目资助策略和方法,更加有效地培育社区公益力量。

第四,关于项目评估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参与式项目评估强调尊重差异、开放共享,这一原则也決定了评估不再是信息的单向流动,而是双向或多向交流、互动与分享的过程。在社区公益项目评估中,服务对象及社区各方不仅仅是信息的提供者,也是知识的共创者和受益者。因此,项目评估结果不仅要向捐赠人,资助方进行反馈,也需要向社区各方进行详细的反馈,与之共同总结项目的有效经验,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寻找可行的解决办法,为下一阶段项目的持续改进和项目规划制定提供支撑。

总体而言,要发挥好评估的“指挥棒”作用,需要准确把根社区公益项目的特点,基于参与式评估理念和方法,广泛调动社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真正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评估目的,积极培育社区公益力量,促进社区公益生态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3年10月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