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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的最优解

中国社会工作

马啸去 姚平 任文启

17岁的小朗(化名)长于西北地区的一个县。小朗的家庭构成较为复杂,父母、已出嫁的姐姐、两个年幼的弟弟妹妹以及他的同居女友(20岁)。2020年7月,小朗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移送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考虑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女友当时处于怀孕状态,检察院对小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受检察院委托,社工在监督考察期为小朗开展观护帮教服务。

问题呈现与介入重点

社工在前期调査评估后明确了小朗及其家庭面临的问题和呈现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帮教计划,介人重点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一)个人层面

法律意识淡薄。小朗小学三年级时辍学,后进人社会,缺乏法律常识和正向的价值观引导。原生家庭及打工后结识的朋辈群体亦难对其产生积极影响。接案后,社工发现小朗法律意识淡薄,对犯罪行为及潜在后果缺乏清晰的认知,做事易冲动,对所面临的问题缺乏理性判断和分析能力。因此,社工首先对小朗进行法律法规常识普及,提升其守法意识和对法律的敬畏感,以此规范、约束自身行为,矫正偏差行为,养成良好习惯。之后,社工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帮助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学习积极正向的理性认知方式、增强理性思维能力。

就业技能缺乏。过早脱离正规,品明教育环境使小朗未能掌握较高层次的谋生技能,因此他务工时只能被动择一些对技术水平要求低的短期工作,且不稳定。小朗对自身职业生涯亦无明确规划。考虑到小朗青春年少,有很强的就业意愿和可塑性,社工引导小朗明确自身发展意向,挖掘并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结合爱好特长做好职业规划,学习相关技能,为再就业做准备。

(二)家庭层面

家庭的正向帮助不足。小朗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姐姐出嫁后与家中联系较少,在小朗成长过程中,原生家庭并未起到应有的监护、教育和引导作用。相比原生家庭,小朗与女友组建起的“新家庭”尤其是女友对他现阶段影响更大,但也仅限于生活照顾,进一步的监督和正向支持有所缺失。现在的事实状况下,小朗的家庭结构为联合家庭,原生家庭和“新家庭”的影响均存在。因此,先需对其父母进行亲职教育,明确家长在小朗成年之前应尽的监护引导义务。其次,增进其他家庭成员与小朗的沟通,使家庭可以在其社会功能恢复的过程中起到支持促进的作用。考虑到小朗已育有一子的特殊情况,社工还要对小朗进行家庭责任感教育,鼓励其承担家庭责任。

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小朗家庭人口较多,弟弟妹妹处于学龄期,成长教育方面开支较大,女友与刚出生的孩子也有着诸多方面的消费需求,整个家庭仅靠小朗和父母的微薄收人,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这也是导致小朗误人歧途的客观原因。因此,社工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小朗家庭提供就业、财务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协助其申请适用的社会政策补助等。

(三)社会层面

在社会支持理论指引下,社工对小朗周围各类环境系统的优势资源进行挖掘与利用。针对小朗家庭现阶段沉重的经济负担,社工为其父母链接就业资源,拓宽就业渠道,为小朗日后的成长和潜力发挥提供一定的支持。同时,改变小朗朋辈群体的不良影响,在同乡中为其联络相互照应的新伙伴,在其工作的餐馆建立联合观护基地,与餐馆老板达成协议,派专门的师傅带小朗学艺,也尽到一定监督义务,为其建构积极正向的社会支持网络。

服务实施和介入效果

目前小朗的观护帮教期已结束,各方面都呈现积极正向的改变,干预效果显著。具体帮教内容及改善情况如下。

鼓励面对,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疫情期间,异地帮教的社工以线上方式与小朗建立起互信的专业关系。在数次疏导与教育后,小朗逐渐卸下防备心理,坦然面对自身的错误,调整心态积极改正偏差行为、减轻负面影响。社工利用同理心技巧理解小朗所面对的压力困境,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实现再社会化。帮教中期小朗所在地区发生地震,社工担心小朗受到影响,第一时间确认其安全并进行安抚,获得小朗更多信任,也使小朗感受到社工的关爱,坚定了积极配合的决心。

普及法律,提升法律敬畏感。共同制订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后,社工请小朗参加普法讲座及相关主题小组活动,观看法制节目和普法视频并记录心得感受,强化小朗的法律意识,降低其再犯可能性。小朗意识到无论是盗窃还是考察期内脱管,对社会、自身发展及家庭都会有影响,他开始学会自我反思,并保证外出期间会遵纪守法,努力工作,用合法的手段为自己和家人贏得更好的生活。

亲职教育,强化家庭貴任感。考虑到小朗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社工采用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亲职教育。线下见面建立专业关系,再通过线上的教育和督促使其父母明确自身责任义务,改善管教方式,使其在小朗日后的生活中起到积极正向的作用。同时,针对小朗与女友的关系,社工提示其在达到法定婚龄时去领结婚证,同时对小朗进行家庭责任感教育。社工还鼓励小朗女友协助支持,与小朗一起化危机为机遇,重树家庭信心。

链接資源,重塑社会支持系统。社工积极为小朗链接社会资源,让他参与志愿服务。在以志愿者身份服务老年人、儿童等群体的过程中,小朗感受到自身价值,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此外,考虑到小朗家庭的经济压力,社工进行政策讲解并协助其家庭申请适用的政策,同时给出经济支出规划方面的建议。

职业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在社工的引导下,小朗结合爱好特长与之前打工积攒的技能经验,明确了大致发展意向并做好了考察期结束后的职业规划。小朗表示想继续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日后有能力时就自己开店,他已经认识到通过合法渠道和自己的努力赚钱在社会立足才是对家人、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

应急处理及服务反思

(一)应急处理

此案例较特殊之处在于小朗于帮教中期出现过脱管的情况。2021年5月,社工按惯例对小朗进行近况了解时得知其在未登记的情况下离开居住地前往外省务工,存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脱离管制的嫌疑。确认细节及风险评估后,社工迅速整理相关资料形成报告,及时递交当地检察机关。之后应检察机关要求,小朗上交了相关情况说明。在此过程中,社工帮助小朗认识到脱管行为的潜在风险和不利影响,其保证在务工期间遵纪守法,及时返回居住地并向相关单位报备。检察机关对小朗作出了延长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一个月的处理意见。
2021年5月末,小朗主动告知检方及社工自己已经回到居住地。

(二)服务反思

发掘最根本需求,保持持续性关注。回顾小朗这一案例,会有这类因面临生活压力走上违法道路甚至考察期内不遵守规定急于外出务工的情况发生,究其根源,是案主最迫切的生存需要没有被满足。这就要求社工及时敏锐地发掘其最根本的需要,帮助其链接就业资源,使案主及时获得基本生活支持,且社工在此过程中应该对案主进行持续关注。

政策倡导,观护帮教基地建设的必要性。除了个人和家庭层面存在的问题,更值得思考的是该案例背后的深层社会因素﹣我们的社会似乎并未在观护帮教期内给小朗这样自身资源较少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仅对涉罪未成年人个人及家庭的介人是治标不治本的,巨大的现实压力下就业的无从选择性、社会的标签化仍可能让他们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在社会层面的司法保护过程中,尤为关键的是为涉罪青少年搭建专业观护帮教基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落实帮教期内就业保障。同时,在开展观护帮教服务时要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需求快速作出反应。

督导点评: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慎捕慎诉慎判是目前未成年人成长支持的政策导向,但在对待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或“一放了之”,这中间需要更为丰富的保护处分和社会支持,既要让涉罪未成年人在法律的宽宥下得到相应的处分,让其承担涉罪行为的后果,认识到违法犯罪的错误,确保不再犯罪,又要使其受到相应的保护,保障其正常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使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生活。在这个意义上,司法社工处在司法工作者和案件相对人之间,为双方提供服务和支持。在经济欠发达地达,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基地建立较少社会支持资源分散且正式资源赣少,这就需要社工尽可能寻求各种资源,以服务对象和家庭为中心,整合正式资源与非正式资源,切实为其真实需要进行福利链接和传递。当然,在后续的服务中,司法社工需要在地区政策层面就个案中反映出的观护基地缺乏的现状作出政策倡导,联合共青团、妇联和民政部门,在政法系统的协助下,推进正式社会支持资源的建构。